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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导】威海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求职创业补贴和“三支一扶”计划

时间:2021-03-15 09: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相关服务内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威海人社发布”公众号陆续推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以期能够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

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省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享受条件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于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照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0631-5190826

“三支一扶”计划

政策内容

  招募省内院校及山东户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服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机关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自2019年至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用编进人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享受条件

  入选“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且考核合格的。

政策依据

  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6〕23号文件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发〔2016〕38号);《关于印发威海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威人社发〔2019〕30号)。

  政策咨询电话:0631-5190826

  原标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五)| 求职创业补贴和“三支一扶”计划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nRYJw8gb8FQYJmwgQ7h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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