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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公告 | 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时间:2023-03-17 14:55:0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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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录简章

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工作(以下统称为专职消防救援员),切实把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消防救援队伍中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按照《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人员招录,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录人员名额为10人(均为男性)。

二、招录岗位

战斗员6名、驾驶员2名、会计1名、宣传文秘1名三、专业岗位要求

(一)战斗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大专(含)以上学历地方青年,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二)驾驶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持有B2级以上驾驶证,3年驾龄以上。大专(含)以上学历地方青年,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具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推土机驾驶员须持有国家工程机械操作证)、持有A1驾驶证(具有2年驾龄)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三)会计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32周岁以下男性公民,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验,要求熟悉办公软件、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日常负责项目收入、支出、往来核算业务处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提供会计报表,并保证会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宣传文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大专(含)以上学历。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宣传、会议类工作。汉语言文学、中文系、摄影摄像、文秘等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志愿加入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从事专职消防救援员工作;

(五)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管理模式与职责

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以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调度指挥,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承担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履行一般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职责,具备全国跨区域增援能力。

专职消防救援员实行轮休制度,在满足单位正常工作和在位率要求时,专职消防救援员(专职消防技术人员除外)每月休息 8 天。遇有重大勤务、特殊情况时,停止请(休)假。

六、报名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及定向招录专职消防救援员,通过互联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招录对象可关注“泰安消防”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表、政审表,将报名表(须带电子照片)、政审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邮箱(taxfzzc@126.com)。

七、招录选聘程序

结合消防员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及面试等考核项目,根据体能、技能、心理测试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测试项目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3000米跑、原地跳高。体能测试采取10分制赋分。

2、技能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技能测试采取达标制。

3、心理测试:招录人员统一参加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专职消防救援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检申请,经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审核

招录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五)公示录用人员

按照报名参考人员个人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中心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入职后向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人员备案。

八、岗前培训

招录完成后,组织招录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专业分训和随队训练,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中心录用对象。

九、待遇标准

招录人员待遇参照中心所在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待遇执行,由省财政统一保障,中心落实。培训期间每月按4000元发放工资,自岗前培训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约5600元。录用后工作地址为: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驾考中心东200米路北)

十、纪律与监督

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0538-8129053),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此次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由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专职消防救援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38-812909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及时查询招录平台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负责。

附件:

1、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聘报名表

2、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聘政审表

3、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扫码下载报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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